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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式辞职”逃不过法纪之拳

www.guangzhou.gov.cn2025-07-04 17:13:01来源: 广州日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问题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一文,引发广泛关注。文章介绍多地纪委监委,瞄准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这一现象,探索出多种防范和查办机制,以“合围”之势防止“逃逸式辞职”。

船到码头车到站,人总有退休的一天。但有个别党员干部,在任时恣意敛财、大搞权钱交易,还妄图打着“提前退休、辞职”的名号金蝉脱壳、逃避组织惩处。综合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逃逸式贪腐”的套路有很多,大体有两种情形。第一种表现为“带病离岗”,指的是干部在职期间有违纪违法行为,当其察觉到风向不对,便开始提前布局、抽身隐退,将此视为规避审查调查、换取平安着陆的捷径。第二种则属于“期权交易”,个别官员以类似“商业期权”交易的办法,通过延期兑付、打“时间差”等方式捞取好处,在任时为服务对象办事牟利、“两袖清风”,离职、退休之后马上摇身一变为商人,安享腐败收益,赚了个盆满钵满。

诸多事实表明,离职或退休绝不是贪腐的“避风港”。在贪腐的问题上,要么不伸手,伸手必被捉,不存在什么既往不咎、一笔勾销。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逃逸式官员”自以为离职就能离管,放弃仕途就能早到站、早下车,这种侥幸心理终将招致祸患。在过往报道披露的案例中,曾有一位医院院长申请提前退休,为了免遭怀疑,还特意通过老同学的介绍去了邻省的民营医院,“在职期间没有被举报过,离任审计也没有问题”,直至被亲属举报才被曝光。希望一辞了之、平安落地未免有点天真,坏事干多了,谁也保不住。

诚如前文所言,“逃逸式贪腐”是一种有预谋的腐败,由于潜伏周期较长、权力变现跨度久,使得办案机关在发现、查处上存在一定难度。防范问题官员以辞职、离职为“隐身术”逃避监管,还要从多个方面着力。比如,着重抓好国有企业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日常监督,做好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及时发现“逃逸”苗头、防止“提前筑巢”;严把离退关口、加强离任审计,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不能让问题官员“说走就走,想走就走”;注重事后管理,利用大数据赋能监督的优势,建立领导干部全周期管理档案,对其离职或退休后展开跟踪监督评估,斩断离职腐败变现之路。

退休不等于安全着陆,辞职也不是“护身符”。老话说得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无论“逃逸式干部”潜伏多久、走得多远,一旦触犯党纪国法,总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

(编辑: 广州网 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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