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5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这意味着广东定点医药机构人员即将采取“驾照式记分”,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记分达12分者会被终止医保支付资格。(4月28日《南方日报》)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人民福祉意义重大。近年来,相关部门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智能监控、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不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有的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有的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更有甚者,由“职业开药人”、药贩子、药店、诊所勾连起来形成“回流药”黑色产业链,成为侵蚀国家医保基金的硕鼠。究其原因,传统监管模式只能处罚医疗机构、无法“监管到人”“处罚到人”是重要方面。
对定点医药机构人员采取“驾照式记分”的新规,是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的一次创新探索。众所周知,道路安全需要每一位驾驶者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同样也需要每一位从业者的共同维护。“驾照式记分”犹如在医药服务领域架设起动态监测的“电子眼”,通过量化扣分、动态管理的方式,将监管责任精准落实到个人,既提高了违规成本,也强化了从业者的自律意识。尤其是“满12分终止资格”的硬性规定,相当于给从业人员划定了清晰的“红线”,倒逼其规范执业,进而有效遏制医保基金滥用现象。
当然,政策落地还需配套措施保障。一方面需细化记分标准,避免执行中的主观性。对存在争议的问题,应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评估鉴定,确保记分结果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另一方面需配套教育培训机制,让扣分惩戒并非单纯起到震慑作用,而是与教育引导形成闭环,引导从业者规范执业。毕竟,只有当执业者真正意识到“守规则”不仅是规避处罚,更是对医疗伦理和社会公平的坚守,规则才能真正内化为职业自觉,为医保“钱袋子”装上安全阀。
(编辑: 吴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