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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年3月23日在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郭锡龄)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广州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稳健的财政政策导向,大力增收节支,务实推进改革,严格依法理财,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全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71.26亿元,为市代编预算356.35亿元(已按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后口径调整,下同)的104.2%,超收14.91亿元,比2004年调整后决算数320.87亿元增收50.4亿元,增长15.7%。其中,市本级收入完成183.8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179.02亿元的102.7%,超收4.8亿元,比2004年调整后决算数163.29亿元增收20.53亿元,增长12.6%;区、县级市收入完成187.44亿元,为市代编预算177.33亿元的105.7%,超收10.11亿元,比2004年调整后决算数157.58亿元增收29.86亿元,增长19%。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38.41亿元,为调整预算503.31亿元的87.11%,比2004年决算数408.34亿元增支30.07亿元,增长7.4%。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171.01亿元,为调整预算205.81亿元的83.1%,比2004年决算数167.33亿元增支3.68亿元,增长2.2%;区、县级市支出完成267.4亿元,为调整预算297.5亿元的89.9%,比2004年决算数241.01亿元增支26.39亿元,增长11%。

    按照现行体制,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67.01亿元,各项补助29.76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0.32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63.06亿元,全市财政总收入531.41亿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6.04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35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32亿元,调出资金3.02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48.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3.27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71.21亿元及待结算资金4.3亿元,净结余7.76亿元。

    200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中央、省的税收返还67.01亿元,各项补助29.76亿元,区、县级市上缴收入14.58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含上年结余)0.04亿元,调入资金及上年结余收入(含结转使用支出)43.25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338.46亿元;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缴中央、省支出6.04亿元,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支出114.43亿元,国债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含结转下年支出)0.04亿元,调出资金2.89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294.4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05亿元,减除其中结转下年度使用支出36.55亿元及待结算资金4亿元,净结余3.5亿元。

    2005年全市基金收入完成37.59亿元,为年初预算27.09亿元的138.76%,超收10.5亿元,比2004年决算数35.58亿元增收2.01亿元,增长5.65%;全市基金支出完成37.86亿元,为调整预算72.96亿元的51.9%,比2004年决算数38.73亿元减支0.86亿元,减幅2.2%。

    全市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36.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17亿元和调入资金3.34亿元,全市基金总收入84.02亿元;全市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0.01亿元,全市基金总支出37.8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15亿元,如数结转下年度使用。

    2005年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27.47亿元,为年初预算19.66亿元的139.7%,超收7.81亿元,比2004年决算数19.66亿元增收7.81亿元,增长39.73%;市本级基金支出完成17.75亿元,为调整预算35.14亿元的50.5%,比2004年决算数15.19亿元增支2.56亿元,增长16.9%。

    市本级基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3.6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17亿元,调入资金2.89亿元,区、县级市上解收入0.87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收入61.01亿元;市本级基金支出加上补助区、县级市支出和调出资金17.1亿元,市本级基金总支出34.8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6.15亿元,减除待补助区、县级市支出2.2亿元后,结余23.96亿元,结转下年度使用。

    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采取有效征管措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去年,受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电力缺口、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经济发展遇到严峻考验,加上财政收入基数较大,增收面临极大困难。为了克服不利影响,各征收部门振奋精神,科学谋划,密切跟踪重点财源状况,依法加强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库。由于措施得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主体税种收入都保持了一定增幅,增速分别达到15.2%、12.5%、14.3%、8.5%;同时,小税种、非税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及非税收入增幅分别达到241.9%、18.6%、18.3%、22.3%。通过努力,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5.7%,高于生产总值增幅2.7个百分点。各级财政均完成调整后的年度计划并略有超收。在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中,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分别组织收入103.8亿元、192.8亿元、7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1%、15.7%、16.6%。广州地区组织的全口径一般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500亿元,达到1502亿元,同比增长14.8%。

    需要说明的是,去年增值税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的7.5%部分在年终上解,对地方财力的影响在一般预算收入上并未反映出来;房地产营业税作为营业税的主体收入,比重有所下降;契税收入受宏观调控影响,仅完成预算的95.7%;企业所得税增收平稳主要是部分大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到期而弥补了其他企业的欠收缺口;小税(费)种的增收主要是一次性收入增加的结果。

    (二)突出财政支出重点,综合保障能力增强。

    我市财政收入尽管保持了一定增幅,但可用财力增加额比起各方面的刚性增支需求仍相差极大。为此,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科学运筹,量入为出,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保运转、保重点、保法定支出。

    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按照《广州市创建教育强市基础教育建设补助投资方案》设立了专项资金,从2005年起市本级每年投入5亿元对区、县级市基础教育给予补助,三年计划投入15亿元。用地特困学校改造工作提前一年完成计划,示范性高中建设已完成总投资额的95%,同时保持对教育信息化的投入,全市基础教育设施大为改观。对困难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所需书杂费、寄宿费实行全额补贴,拨款1.97亿元用于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住房差额货币补贴,垫资3.3亿元完成教师住宅小区建设工程款清欠工作,安排经费解决市属成人高校合并,使全市教育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

    确保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支出需要。市本级全年拨付科技三项费用4.14亿元、科学事业费1.89亿元,投入指标均优于省考核的要求,有力促进了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安排公共卫生专项业务经费1.71亿元,市属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设备购置、环境改造经费2.1亿元,公共卫生基建项目和急救医疗网络的建设力度大大加强。优先安排大中型公共文化体育项目建设,重点消除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第24届亚奥理事会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市本级统筹安排涉农资金28亿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村扶贫。安排农村通水和通路建设36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6095万元,农田基本建设2亿元,中心镇建设1.5亿元,增强了农村综合生产能力。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工作,由财政资助的从化、增城两市贫困生就读技校人数增加了一倍。对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5066万元,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达169.8万人,参合率达71.8%,超过省定标准21.8个百分点。对林农、粮农实行直接补贴,支持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及时拨付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和困难地区的财政支出。

    强调保障低收入人群利益。将城镇低保标准由每月300元提高到330元,“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360元提高到390元,基本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安排资金9550万元解决了23万名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待遇,帮助5.3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推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安排再就业资金1.5亿元,重点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从事公益性岗位的补贴。为低保户老人、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人员免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1.05亿元,对孤残儿童实行家庭寄养或委托民办机构寄养给予扶持。改革廉租房管理制度,将实物配租改为货币补贴,全年有840户双特困户领取到房租补贴。全面启动离退休老人住房货币分配,全年发放资金1亿元,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大力推进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大学城建设8.96亿元、地铁建设及还贷55.5亿元、会展中心建设2.13亿元、新机场还贷5亿元,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还贷65亿元。拨付世行贷款2767万美元,并争取到全球环境基金赠款320万美元,促进了珠江河广州段的环境整治和市中心区交通的改善。提前完成18.8万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并启动2004年在册的91.1万平方米危破房改造工作。按期完成了第一批关闭的338个采石场整治复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资金全部到位。

    优化财政扶持企业政策。针对电力缺口大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2.25亿元对小火电机组顶峰发电给予补贴,缓解了生产、生活用电紧张状况。市财政拨付扶持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1.54亿元,并争取到中央、省安排1.2亿元,促进了企业挖潜改造、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安排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科技兴贸”资金5000万元,向中央、省争取到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55亿元,有效推动了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从2005年起,三年内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金融业发展,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与此同时,逐步取消“价格双轨制”时期遗留下的财政补贴,腾出资金用于经济建设。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管理效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取得实效。部门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简化,建立了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规范了市本级财政性专项资金审批管理;调整了报送市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范围,其中有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第一次报人大审议,市本级112个一级预算单位中,到今年累计已有53个单位的预算经过人大审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含7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及41个其他拨款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335.6亿元,占预算内外综合支出的79.3%;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在全省率先对集中采购机构实行考核,政府采购依法监管水平得到提高,全市政府采购额达49.58亿元,增长32.24%,比预算节约资金5.66亿元,节约率10.24%。制定了《广州市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正式启动,各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识不断增强。

    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在原体制的基础上,调整收入划分范围,统筹考虑市与区以及区与区之间的综合财力、人口密度、行政事业单位人均管理面积、税源状态、区位因素,确定市与区一般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协调各区共同发展。

    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市本级组织财政专项检查31项,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城建税转移支付、中心镇村建设、“麻雀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涉及金额45亿元,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5.49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4116万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检查,对实行统发工作岗位津贴的30个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违规发给个人的资金全部实行了清缴。

    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加强。对财政核拨经费单位的非税收入一律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对经营性的非税收入在扣除应缴税费后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对罚没物资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报存在问题并责令整改,确保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拟订了《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

    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开展了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清理单位700多个,涉及市直所有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全部资产。目前,自查、核查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正进入资产处置阶段。通过清理,将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从而提高这部分资产的使用效率。

    财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涵盖到工程概预决(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土地开发成本、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设等领域,全年评审项目1596个,评审金额171亿元,核减金额14.8亿元,核减率8.6%。通过清理财政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截至去年9月末,全市544个政府性投资拖欠工程款项目、金额18.63亿元已基本解决,比国家要求的完成时限提前三个月。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逐步建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位一体模式,有效强化了财政投资管理。

    积极推进依法理财。通过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1000多名财务主管及财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向市直预算单位印发《广州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须知》,依法开展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督。按规定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主动向人大代表介绍财政改革情况,公开预算编制信息,开发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增强了市人大监督的时效性。

    2005年预算的执行,确保了“十五”时期我市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过去五年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8.97亿元,比“九五”时期增收760.08亿元,增加1.09倍,年均增长16.8%;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836.14亿元,比“九五”时期增支937.07亿元,增加1.04倍,年均增长12.7%。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十五”期间得以启动、铺开和深化,多项改革处于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财政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

    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难度加大,收支矛盾突出;二是部门理财观念与公共财政的要求存在差距,财政支出偏慢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三是行政事业资产配置不合理,管理有待加强;四是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规范财经秩序的任务艰巨。

二、2006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一般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增收节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深化公共财政改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稳固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各项改革和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2006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406.8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快报数(下同)增收43.59亿元,增长12%。其中市本级收入计划194.6亿元,增收19.28亿元,增长11%;代编区、县级市收入计划212.25亿元,增收24.31亿元,增长12.9%。

    按照完善财政体制实施方案,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6.85亿元,加上中央、省税收返还67.01亿元、专项补助6.79亿元,减除专项上解省9.18亿元和调出资金1.35亿元后,全市可支配财力预计为470.12亿元。其中市本级202.32亿元,区、县级市267.8亿元。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2006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470.1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下同)增支30.57亿元,增长7%。其中市本级支出计划202.32亿元,增支11.39亿元,增长6%;代编区、县级市支出计划267.8亿元,增支19.18亿元,增长7.7%。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草案。

    1.2006年预算安排要点。

    (1)财政收入的增幅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市本级财政支出计划按当年可支配财力安排。

    (3)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

    (4)按要求保证教育、科技、农口、文化、卫生、计生等支出需要,并按零基预算要求,对法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统筹用于市确定的新增支出项目。

    (5)集中财力办大事,推进2010年亚运会相关项目建设,加大对我市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生态、环保、重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安排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国企改革、促进再就业所需经费;对农村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的投入继续倾斜,适当加大对重点中心镇建设的投入力度。

    (6)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

    2.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

    200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计划194.6亿元,比上年调整后快报数(下同)增收19.28亿元,增长11%。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46.05亿元,增收4.81亿元,增长11.7%;地税部门组织收入计划99.7亿元,增收10.45亿元,增长11.7%;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48.85亿元,增收4.02亿元,增长9%。主要收入项目安排如下:

    (1)增值税安排35.79亿元,增收3.83亿元,增长12%。

    (2)营业税安排41.53亿元,增收4.17亿元,增长11.2%。

    (3)企业所得税安排17.27亿元,增收1.55亿元,增长9.9%。

    (4)个人所得税安排21.95亿元,增收2.86亿元,增长15%。

    (5)城建税安排10.43亿元,增收1.08亿元,增长11.5%。

    (6)房产税安排10.63亿元,增收0.97亿元,增长10%。

    (7)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安排3.84亿元,增收1.1亿元,增长40.1%。

    (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0.14亿元,减少补贴0.17亿元,下降55.1%。

    (9)契税安排21.87亿元,增收1.86亿元,增长9.3%。

    (10)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12.38亿元,增收0.14亿元,增长1.1%。

    (11)罚没收入安排6.94亿元,增收0.27亿元,增长4.1%。

    (12)专项收入安排6.65亿元,增收0.77亿元,增长13.2%。其中教育费附加安排4.62亿元,增收0.48亿元,增长11.5%。

    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

    200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计划202.3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的计划(下同)增支11.39亿元,增长6%。主要支出项目安排如下:

    (1)计划安排基本建设支出11.06亿元,与上年持平。

    (2)增加科教投入。计划安排科技三项费用4.44亿元,增长7.3%;科学支出1.13亿元,增长6%。计划安排教育支出4.52亿元,增长6%;教育费附加支出3.76亿元,增长7.4%;创建“教育强市”专项资金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3)增加农业投入。计划安排农口支出5.87亿元,增长11%。其中,农业支出3.56亿元,增长11%;林业支出1.37亿元,增长11%;水利和气象支出0.95亿元,增长11%。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4)增加文体广播投入。计划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2.93亿元,增长4.7%。其中,文化事业费1.06亿元,增长1.9%;计划生育事业费0.41亿元,增长11%。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5)增加卫生投入。计划安排卫生和中医支出4.23亿元,增长6%。其中,安排市属医院及公共卫生机构设备和环境改造2.1亿元,农村卫生专项经费和社区卫生经费0.6亿元,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0.37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0.25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安排已确保有关法定支出比例。

    (6)增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计划安排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91亿元,增长18.3%。其中,安排残疾人事业费0.55亿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0.25亿元,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费0.18亿元,社会福利事业费1.1亿元,抚恤经费0.21亿元。

    (7)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支出。计划安排社会保障补助支出9.11亿元,增长12.3%。其中,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8亿元,政府资助社会申办退休人员过渡性医疗保险金1.1亿元,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0.5亿元,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0.8亿元。

    (8)计划安排行政管理费支出5.61亿元,增长4.1%。

    (9)计划安排公检法司支出8.6亿元,武装警察部队支出0.79亿元,分别增长5.5%和8%。

    (10)计划安排城建专项资金1.85亿元,与上年持平;城市维护费7.03亿元,增长2.8%。

    (11)计划安排“青山绿地”专项经费0.4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安排0.6亿元(按年初预算0.7%计算),共安排1亿元。

    (12)计划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10.66亿元,加上压减年初预算3.5亿元(按3%计算),共安排14.16亿元。

    (13)按照《预算法》规定,预备费应按本级支出预算总额的1~3%比例设置,预备费计划安排2.5亿元(占本级财政支出1.24%)。

    4.2006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转移支付计划。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并根据相关收入预测,2006年市对区、县级市财政转移支付计划为60.11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数增加9.91亿元,增长19.7%,主要是按照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方案,市本级增加对区的个人所得税基数以及出租屋税收的专项返还。

    (三)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基金预算。

    2006年,纳入基金预算范围的项目包括:养路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新菜地开发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据此,全市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30.65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0.88亿元,增长2.9%;加上调入资金(城建税15%及工商两费等3%部分)3.75亿元,总收入为34.4亿元。2006年全市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4.4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3.63亿元,增长11.8%,收支平衡。

    2.市本级基金预算。

    200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4.47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0.84亿元,增长3.5%;加上调入资金(城建税15%及工商两费等3%部分)1.35亿元,总收入计划25.82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收1.01亿元,增长4.1%;减除对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3.71亿元后,市本级基金预算可支配财力为22.11亿元;2006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2.11亿元,比上年调整后计划增支1.82亿元,增长9%,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2006年市本级112个一级预算单位继续编制部门预算,其中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总工会30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报送市人大审议。

三、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完成好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将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财力保障,意义至关重大。因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经济有效增长,积极培植壮大财源。

    经济发展水平决定财政收入规模和增长速度。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用好扶持企业发展、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实施“退二进三”,引导工业企业向城区外围转移,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外商投资环境建设,扶持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继续保持对交通枢纽、城市道路、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度,引导社会投资的增长。安排农产品、工业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及旅游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专项资金,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准确把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稳定协调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认真研究税制改革对我市财力的影响,重视财政收支预测和分析。坚持依法治税,实行精细化管理,跟踪汽车和电子产品制造、石油化工、房地产、建筑及服务业等重点税源变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积极挖掘收入潜力,开发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建立非税收入项目基础数据库;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实现单位物业经营收入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小汽车号牌竞价拍卖工作,加大对罚没财物的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稽查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积极稳妥推动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区的各项财政补助、收入划分、决算项目、入库方式、资金调度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加强与税务、金库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体制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财政体制顺利实施,理顺市与区及区与区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以促进各区共同发展。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在保障政权机关运作和公共需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增长,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财政支出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倾斜,向困难地区、群体倾斜,向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倾斜,并突出强调支出效益要不断提高。

    促进教育强市战略实施。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抓好示范性高中后续建设,支持教育资源整合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促进中等职业教育调整和改革,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推进市属高等教育发展,为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高等教育资源整合提供财力保障。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加财政投入,支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加大对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扶持力度;完善财政扶贫机制,扩大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范围,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向救济对象的老人、独居老人、对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老人免费提供平安钟服务。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投入,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救助体系。

    支持营造“两个适宜”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2010年亚运会相关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进“青山绿地”和“蓝天碧水”工程建设,加快第二批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年”活动向纵深发展,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强食品安全、流动人员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市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加快中心镇发展,增加对重点中心镇的投入。保障农田基本建设资金,建立农业贷款担保资金制度,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力度。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作需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在支出安排上要厉行节约,力戒奢靡,节约公务活动开支,从严从紧安排各项支出,提倡勤俭办一切事业,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偿债机制,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避免财政风险。

    (三)完善预算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基础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库建设,为细化预算编制打下扎实基础;强化对项目主管部门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计划拨付到位,逐步实行项目滚动预算;规范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对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在两年仍未启动或未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的,资金一律收回不予结转,以后确有需要再重新报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实施标准周期预算的前期准备,推动标准周期预算编制制度的实施。

    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措施和制度,着重规范资金支付、清算流程;推进信息网络管理进程,全面启动财、税、库、行及预算单位的横向联网二期工程,完成开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国库改革单位版软件等工作,提高资金收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区、县级市改革,力争各区、县级市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确保2007年在全市建立起操作规范、运行良好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继续健全有关制度;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管,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项目实施全过程网上监督;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的监管,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不良记录档案;推进专家库建设,增加评审专家人数,有效组织对评审专家的监督;认真处理投诉事宜,通过网络公布当事人违规情况,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促进区、县级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争取全市政府采购额再比上年增长10%。

    严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财政票据管理;依法拓展非税收入范围,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强化对彩票公益金、政府捐赠收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收入的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和效率。

    启动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由财政、审计、监察、统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评价工作组,采取自评和抽评结合的方式,组织市属47个政府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促进各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提高理财水平,实现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和有效运作;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体系,促使政府部门重视完成职责目标的效能,追求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确保完成资产清理各阶段工作,推进解决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分配苦乐不均等问题,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可流动制度,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完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广州市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和办法》。启动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初步建立市本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对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报损等行为实行严格审批,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督。

    (四)认真实施财政监督,切实推进依法理财。

    继续做好对财政支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政策落实和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会计诚信制度的不断完善。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试行全过程财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将评审工作环节逐步前移,开展投资前评审,加强对项目投资概、预算的审查,继续扩大评审范围;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防止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避免新的拖欠发生。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紧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批复、指标分配、资金拨付、跟踪检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程序,通过网上监督、定期检查等监控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财政工作情况,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有效接受监督。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结合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趋势,认真制定、实施财政“四五”依法治理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运用政务公开等形式,不断拓展财政普法的手段和渠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财经法制意识,促进法治财政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不断进取,全面完成财政各项任务,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而努力工作!

责任编辑 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