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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人物
分  目:全国性荣誉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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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民

    1966年6月生,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从1985年参加检察工作至今,一直坚持战斗在反贪第一线,曾主办广州市检察系统首宗副厅级和首个正厅级干部要案。任现职近3年来,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42宗、147人(其中处级干部54人,移送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6宗),查处职务犯罪立案数和要案数均居广东省各基层检察院之首。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数连续3年位列广东省基层检察部门首位。该院先后获“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他本人先后获“中国优秀青年卫士”、“中国优秀检察官”和“2004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提名奖”等荣誉。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和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曾晓玲)

    

    

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陈思民代表该院接受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表彰。

    

(海珠区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