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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寺等被授予“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
2005年5月10日,广州市第四次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表彰会召开,全市宗教界人士共350余人出席。会上,佛教大佛寺、海幢寺、无着庵,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天主教堂,基督教锡安堂、河南堂和伊斯兰教怀圣清真寺等8个场所被市政府授予2002~2004年度“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佛教六榕寺、华林寺、道教纯阳观、伊斯兰教濠畔清真寺、天主教沙面露德圣母堂、基督教东山堂等6个场所被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至此,全市有16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