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2005年,广州市全面实施《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确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优待。完成第三批老年人优待证的登记和发放工作,全年发放优待证101754个。建立老年维权工作队伍,继续做好接听“老年人热线电话”和老年人法援工作。开展全市“敬老月”活动和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