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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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次分目: |
村民自治工作
2005年,广州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村干部廉洁自律建设检查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促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要求,制定村委会“惩防体系”的实施细则,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明确。花都区各镇均设立大型公开栏,共设固定公开栏91个,辅助公开设施180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