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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社会保障 次分目: |
劳动保障监察
2005年,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作用,坚持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全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对1.62万户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涉及劳动者137.48万人次,责令用人单位与20.20万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为4.57万名职工补办参保手续,为9.25万名劳动者追发被拖欠的工资等待遇13807.61万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