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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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劳动就业 次分目: |
劳动关系
2005年,广州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重新修订并公布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并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2.50%,比上年增加2.60个百分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20%,上升0.50个百分点;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60%,上升9.90个百分点;港澳台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5.80%,上升18.40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0.20%,上升2.30个百分点。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34714家,覆盖职工124.97万人。大力推行街(镇)和村(居)等社区组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至年底,全市已建立14个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8721个企业和区域性、专业市场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组织,以及街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劳动争议调解队伍达到27783人。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完善劳动仲裁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全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6253宗,其中,立案处理25655宗,涉案经济标的2.87亿元,结案率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