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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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劳动就业 次分目: |
劳动工资
2005年,广州市职工工资总额66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1.20%;职工年平均工资33853元,增长9.12%。是年,广州市(除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一类标准执行,为684元/月;番禺区、花都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二类标准执行,为574元/月;增城市、从化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省三类标准执行,为494元/月。5月1日,广州市贯彻执行于是日起正式施行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7月,广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及劳动力市场价位公布,为企业和劳动者对自身准确定位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