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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教育 分 目:高等教育 次分目: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被教育部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2005年12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被教育部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建立相关制度和机构组织。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法制研究所,对依法治校有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出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校章程(试行)》,使该校成为广东省第一所颁布学校章程的普通高校。建立保护机制,依法保障师生权益。制定并颁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师及其他教育者申诉条例》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申诉条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成立教师申诉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委员会,为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推行二级教代会制度,先后在英文学院、英语教育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商务英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5个学院成立二级“双代会”,为全面推行校务(院务)公开制度提供有效途径,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构筑源头防范体系。加强重点部门的审计。与白云区监察院合作启动“检校合作,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实行部门资金流量和部门项目余额登记;推行招生“阳光工程”,健全招生制度,教育收费行为规范公开;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全年完成基建、维修等工程结算审计项目74项,审计资金总额44569.73万元,纠正错账101.82万元,该校审计处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广东省内部审计十佳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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