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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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星级考核评估
2005年3月,广州市教育局在贯彻《广州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进行民主管理星级考核评估。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星级考核评估着重就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创新、民主管理评议等四方面进行检查、分析和测评,把评估标准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从2005年开始,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根据复评分数,决定升级、保级、降级或摘牌,促使学校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是年,考核评估共有636个单位申报,其中获得三星级单位326个,二星级单位211个,一星级单位9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