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农业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
2005年,广州市在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过程中,根据各区、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在农业主产区,实行家庭分包方式,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在经济发达地区,推行农村股份制,发放土地股权证书。全市进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549497户,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0.47万公顷,家庭承包合同330432份,占家庭承包的60.1%,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334715份,占家庭承包的60.9%。是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面积23453.32公顷,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22.34%。土地流转方式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土地入股为辅,其中转包面积8358.5公顷,转让面积257.67公顷,互换面积96.3公顷,出租面积11492.67公顷,入股面积382.27公顷,其他形式流转的面积1999.13公顷,分别占土地流转面积的35.6%、1.1%、4.1%、49%、1.6%和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