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
类 目:农业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农民减负
2005年,广州市落实各项农业政策,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不反弹。一是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市直24个涉农收费部门分别与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各区、县级市涉农收费部门及所属镇(街)主管领导也分别与当地政府签订责任书。建立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掌握全市农民减负工作动态,并处理好由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和矛盾。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税费改革各项配套政策。是年,各级落实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2034万元,其中:省财政2716万元,占23%;市财政4544万元,占38%;区、县级市财政4774万元,占39%。基本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和政权正常运转、农村教育基本需求。严格控制“一事一议”筹资数额。全市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的有3个镇13条村,筹资金额68.7万元,控制在每人每年15元范围内。对年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补助及生活费补助资金,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政策。三是加强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管理。是年,清理废止涉农(渔)收费减轻农(渔)民负担6项,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790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85个。四是探索和推进农民负担监管新举措。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全市农村全部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委派制、会计代理(选聘)制。大力开展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工作,花都区实行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制度化,并把专项审计结果作为各涉农收费部门及镇(街)落实农民减负责任制考核依据,是年审计金额2.42亿元,审计面100%;番禺区开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款项以及“机动田”利益返还专项审计。重新设计印发农民负担监督卡66万本,全面掌握和监督农民负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