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建筑和房地产业
分  目: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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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监管

    2005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确定为“房地产市场整顿提高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按照《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控窗口办文制度及预售款监控日常工作细则 规定,全年完成42694套房合同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超面积销售商品房和重复售房等现象。全年监控首期款80.47亿元,总房款265.48亿元,核准用款8224次。对3个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预售款的项目进行追款;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行为;暂停违规银行办理预售款新开户手续,并对违规企业及金融机构进行通报。

    加强房地产市场巡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房地产市场监督,建立楼市监管队伍;进一步理顺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购房业主权益。组织对全市主要房地产开发楼盘、中介企业、商品房预售和中介广告等进行大规模巡查。全年共对253个在监控商品房预售项目、59家中介公司、413名中介从业人员、1833宗广告实施现场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求限期整改,对内部认购、未领预售证便对外预认购等比较突出的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誉档案,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完善交易登记管理。取消房改房上市要先征求原单位意见的规定,开放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和解困房上市交易市场,规范上市交易行为,明确税费缴交标准。进一步下放交易登记事权,原芳村区、海珠区实现区内办理二手房交易。全年办理房屋交易142281宗,面积1363.86万平方米,金额678.93亿元。代征土地增值税16716万元,比上年下降3.59%;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3698万元,增长1.12倍;营业税及附加33067万元,增长99.47%。代征税款合计53481万元,比上年增长50%。

    落实《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出租屋整治,研究解决无证照生产经营场地问题,规范租赁市场。全市有出租屋95万多套,办理务案登记175397宗,面积1959.4万平方米。

    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出让、商品房供应信息的公开;二是房地产政策的公开;三是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公开;四是基准地价、基准房价和租金指导价的公开。7月1日,广州市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一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实行网上申请、审批预售证业务,网上打印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对预售款实施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