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环境监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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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

    2005年,广州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细化和完善,全面制定水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性污染、重点污染源4大类17个因素引发的环境污染应急工作措施,为有效保障环境安全提供行动指南。要求事故未发生时全面排查隐患,实施重点监控;事故发生后迅速找到源头,阻断污染蔓延;事故处理中收集违法证据,追究经济责任以保证污染治理,追究法纪责任以规范环境行为。

    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健全夜间轮流值班制度,并组建两个应对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分队。6月以来,广州先后发生石围塘农药仓库火灾污染、花都区二甲苯污染水体、白云区钟落潭镇新一方电器公司重油泄漏污染、白云区太和镇白沙村路段运输盐酸车辆泄漏污染、广石化裂解装置及焦化分馏装置事故、从化105国道流溪河林场西坑段柴油运输车辆肇事泄漏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19起,都能较妥善地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污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