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环境监察整治
次分目:

环境监督执法

    2005年,广州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接连开展大规模的二氧化硫、饮食业油烟、机动车排气污染、电镀企业不法排污、珠江沿岸企业不法排污和冶炼含镉废水超标排污等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市区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超标严重、空气环境质量长期徘徊在三级标准的状况,环境监察部门分别在4月底和5月初采取驻点留守与昼夜24小时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56家重点企业开展两个阶段的二氧化硫排放监控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炉窑设备1340多套次,查处违法排污企业19家,使已经建成的3.4万吨/年的脱硫能力真正得以发挥作用,有效地减轻了二氧化硫持续超标的势头。10月下旬开始,对市属33家重点企业和部分国控点周边的污染源开展执法巡查,监督企业正常使用脱硫设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6家,进一步遏制二氧化硫污染反弹的势头。随后,市环境监察支队再次对花都、番禺等区属排污大户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当场查获花都立信漂染厂、番禺印染总厂等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企业。

    加强南沙区域环境检查监管力度。1~3月,市监察支队集中力量对南沙的工业企业进行检查,立案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36家;5~6月,南沙环保部门与市监察支队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摸清企业排污情况和污染物防治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并建立《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源管理档案》。

    5月中旬,开展全市饮食业油烟专项整治。结合环境污染投诉,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企业46家,查处无治理设施或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的企业29家。至年底,全市128家100个餐位以上的重点监管业户已有68家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另有8532家饮食服务业户完成清洁能源改造,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投诉多、意见大的油烟污染问题。

    6月、7月和12月初,先后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行动月与行动周。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开发区等监察大队共组织20个道路机动车监测执法点和2个抽检组,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共查处超标车2642辆。

    9月3日,开展跨区域的打击电镀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市环境监察支队与天河、海珠、黄埔、荔湾监察大队组成5个执法组,对花都、番禺、增城、芳村、白云等区域的28家电镀企业进行检查,查处违法企业24家。

    11月初,开展枯水期保护珠江、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执法。有关区和县级市统一行动,采取岸上检查设施、江上监督排污、白天与夜间结合、检查与监测同步的方式,对沿江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的监督检查,共检查企业599家次,查处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违法企业44家。

    全市开展严查镉废水排放企业的执法行动。检查广州珠江钢铁公司、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36家次,对超标排放含镉废水的珠江冶炼厂当场责令停止违法排放行为。同时,对南部、西部、东部水源地区冶金、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行业的106家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水环境安全。

    各级环保部门严密关注重点企业、敏感地段环境情况,抓好107家污染企业全面达标和134家市控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