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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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环境保护 分 目:综述 次分目: |
新建项目环保审理
2005年,广州市继续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把住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关口,健全新建项目审理机制。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规定,凡是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严把项目审批环保准入关。是年审批规模性建设项目2147个,其中新建项目污染治理总投入17.6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2%。先后完成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轨道交通四号与五号线、恒运热电厂扩建、本田汽车第二厂建设、中石化乙烯扩建等数十个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工作,促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骨干项目落户广州。
积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开展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开发规划和工业、农业、林业、城市建设等10类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宏观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南沙开发区以及石油化工、电力建设等区域和行业发展的规划环保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广州的规划环保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