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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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次分目: |
合同管理
2005年,广州市工商局查处各类合同违法案件27宗,违法金额129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6宗,移送涉嫌诈骗违法人员19名,吊销3户合同欺诈企业的营业执照,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389宗,抵押物价值79.72亿元,被担保的主合同金额32.75亿元。办理拍卖备案登记1352宗。现场监拍378次,拍卖成交金额36.85亿元。调解合同争议7785宗,解决争议金额4204万元。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合作,出台《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市推广使用。
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沿用18年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考核办法进行改革,由原来的年检制改为一年一度申报制,并实行预公示制度。全市有2174户企业被命名为200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新命名企业369户,连续5年获得称号的企业238户,连续10年获得称号的企业7户,连续15年获得称号的企业35户。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建设活动,白云区工商分局开设全市第一个反映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区级诚信网站,荔湾区工商分局与市场开办者联合制定经营信用评价制度及警示制度,海珠区工商分局开展“承诺守信企业、商户”活动,花都区工商分局开展“诚信一条街”活动,增城市工商分局开展“诚信增城”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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