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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次分目: |
生猪屠宰管理
2005年5月12日,广州市工商局接管原由商业部门负责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年内,市工商局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重点规范管理,降低屠宰成本;引入竞争机制,淡化中间环节;管住销售终端,扼制私宰销售;提高‘放心肉’上市量,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1)加强对生猪批发市场、屠宰厂的管理,控制私宰生猪的进货渠道。(2)深化肉品流通中间环节改革,推进“厂场直配”的运作模式,打破垄断,放开经营,鼓励竞争,屠宰中间环节的费用由原来每头200元下降到每头65元以下,市场肉品批发价由原来每斤7.6元下降到每斤6元左右,大大提高了“放心肉”的市场竞争力。(3)开发应用“肉品定向跟踪信息化监管系统”,对生猪屠宰、配送、销售实行全程网络化监控。(4)组织开展打击“私宰肉”专项行动,查处私宰窝点298个,查获私宰生猪624头,收缴注水器、私宰工具一大批;检查市场6227个,肉品经营户54904户,查扣“私宰肉”79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3宗。通过整治,广州市“放心肉”销量逐月稳步上升,四大生猪屠宰厂(茅山屠宰厂、广州肉联厂、天河肉联厂、白云嘉禾屠宰厂)的日宰量保持在6200头左右,比工商部门接管生猪屠宰管理职能前增长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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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