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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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次分目: |
市场管理
2005年,广州市工商局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和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全年注销114个两年以上未办理年检、开办手续不全且已关闭或停业的市场,取缔无证农贸市场12个。至年底,有证市场内的持照业户126196户,持照率87%。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对全市1072户种子、化肥、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登记造册,督促农资、农药经营业户建立“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即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46户企业,作出责令变更经营范围或予以注销的处理。11月,在番禺区查获不合格鱼粉30多吨。
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年,广州市政府决定,由广州市工商局牵头在3年内完成全市498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广州市工商局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分局。各分局依靠当地政府,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开展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会同市经贸委、建委、农业局、财政局、卫生局、环卫局联合制定《广州市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要求》。8月31日,召开现场会推广原东山区德政街市规范管理和天河区黄村新市场升级改造的经验。全年按计划完成150个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任务。经过升级改造的市场,通风采光效果好,摊档设置统一,地面干爽洁净,受到市民的好评。
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管理。(1)展销会市场管理。全市有7个专业展览场馆、展场面积48.7万平方米,专业展览公司666家(不含省属展览公司)。全年举办展销会244个,其中国际性展销会19个,全国性展销会100个。是年广州市工商局查处违法办展行为18宗,处理各类展销会投诉15宗。(2)中介市场管理。为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日起,广州市实行经纪人备案管理制度,全市从事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技术、劳动力、文化、体育、产权、运输等中介行业的经纪执业人员都要经工商部门备案。经工商部门备案的经纪执业人员,要在经营场所明示包括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备案的内容。对不按照要求在经营场所明示或存在虚假明示内容的,工商部门可给予警告和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年全市备案中介企业499家,经纪执业人员2154人。(3)旧货市场管理。全市有旧货市场36个,经营业户2612户。根据市政规划,对位于沿江东路和大沙头地带的旧货市场进行拆迁,对海印地区的旧货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使旧货市场的硬件设施得到改善,针对旧手机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的问题,广州市工商局要求旧货市场建立旧手机进货台账、实行网上录入旧手机收购记录、统一使用旧货交易销售凭证和旧货标识。(4)运输市场管理。全市有运输市场30个,运输业户1490户。全年广州市工商局受理运输市场投诉83宗,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27宗,取缔无照经营业户94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