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经济监督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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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管理

    2005年,广州市工商局为2129户内资企业办理开业登记,比上年增长0.14%;注销内资企业9470户,下降14.1%。至年底,全市有内资企业44845户,比上年下降14.12%;注册资本总额2033.28亿元,增长3.35%。全年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913户,投资总额36.84亿美元,注册资本19.53亿美元,外方认缴注册资本合计17.32亿美元。全市有外商投资企业8148户,投资总额595.68亿美元,注册资本300.98亿美元,外方认缴注册资本245.06亿美元。

    规范注册登记行为。下发《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明确139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编写《企业登记指南》,明确各项企业登记操作规范和企业登记须知,统一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材料要求。根据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及时开展企业档案移交、注册号更换工作。

    贯彻执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根据是年5月1日实行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对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实施该规定前的1~4月,全市新设立私营企业8065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0.51%;实施规定后的5~12月,全市新设立私营企业13798户,比上年同期下降29.5%。全年私营企业户数的增长率为12.53%。

    开展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全市实检合格的内资企业35166户,年检率76.46%;私营企业82098户,年检率80.27%;个体工商户131053户,验照率61.41%;外商投资企业6674户,年检率94.37%,合格率88.04%。对531户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三无”(无场地、无资金、无机构)外商投资企业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年下岗失业人员持优惠证申办个体工商执照的有6201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免收工商管理费618.12万元。全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有32214人,吸纳16978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投资兴办私营企业的有141人,吸纳12115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