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政法
分  目: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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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行政

    2005年,广州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办公环境逐步改善,截至年底,全市建成规范所59个,在建105个,已建成的司法所办公面积均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司法所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全市基层司法所共指导调解民间纠纷10789宗,调解成功10441宗,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民转刑、群众性械斗等事件136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理顺,越秀、荔湾、海珠等区率先实现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离,司法所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9月,东湖街司法所和兴华街司法所所长曾平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

(蔡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