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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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司法行政 次分目: |
概况
2005年,广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职能,维护和促进了广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台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标准,适当提高村(居)调委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进一步提高调解调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年全市开展5次专项排查调处活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劳教部门加强场所安全防范,推进劳教创办特色工作,加快场所布局调整,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10个劳教场所连续第四年实现“四无”,创历史最好成绩。安置帮教工作以建设示范安置点为重点,全面推进“一街一镇一点”的建点工作,针对各区、县级市安置资源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建立全市互通有无的共享机制,最大限度挖掘安置潜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律师工作坚持规范管理与拓展业务并重。一是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加强广州市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机制;二是不断拓宽律师业务领域,探索建立与律师业发展协调的十大机制,积极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公证工作以打造诚信品牌为核心,构建公证系统信息化平台,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执业环境。全行业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签订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建立执业保证金制度,开展“百名公证员诚信自律承诺签名”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以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为宗旨,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完善网络体系建设,形成以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为横向,以法律援助站和社区法律援助点为纵向的网络体系。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顺利进行,夯实了基层政法组织基础,促进了平安和谐社区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取得明显发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时对原有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重新审核,扩充法医和物证类鉴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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