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2005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有29件自侦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3件、拟撤销案件1件、拟不起诉25件。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已结案28件,其中同意检察机关办案部门的拟定意见27件,不同意1件,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员意见改变拟定意见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