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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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审判 次分目: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
审理何海、邓华平绑架案
2005年9月2日,广铁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何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邓华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海,男,1976年10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湘阴县。邓华平,男,1983年2月25日出生于湖南省桂阳县。何海是在读的大专生,因父母早亡靠半工半读维持自己学业,在湖南郴州某俱乐部做保安期间认识工友邓华平,两人多次密谋暴力作案,获取不义之财。2005年初,为了勒索30万元赎金,何海伙同邓华平策划绑架某私营企业主6岁的儿子小勇,并将其塞进行李箱内准备带上火车,致使小勇因缺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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