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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审判
次分目: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扩大民商事纠纷案件受理范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134号《关于指定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范围的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可以受理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纠纷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铁路所属企业破产案件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还可以受理一方当事人为铁路员工的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截至年底,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陆续受理离婚、劳动争议、肖像权纠纷等案件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