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6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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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法 分 目:审判 次分目:广州市两级法院 |
审理家谊超市破产案
2005年6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州市亨谊贸易有限公司等11名申请人关于宣告广州家谊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家谊超市”)破产还债的申请。经审查:家谊超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贸易、收购、洗衣、摄影冲印及商铺出租。截至2005年5月31日,家谊超市账面资产299894964.83元,负债404246692.37元。在法定债权登记期间,共申报债权635宗,债权金额60603191.12元。家谊超市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且不能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12月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家谊超市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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