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
2005年,广州市两级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249件,比上年增长29.43%,连同上年存案共受理1303件,审结1254件,增长30.08%。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264件,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49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38件,被诉行政机关均积极应诉。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