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6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总述
分  目: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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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5年,广州市积极培育各类创建工作示范点,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创建文明社区。确定15个文明社区作为全市文明社区示范点,划拨扶持经费,加强分类指导。全市区级以上文明社区覆盖率达75.6%,社区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荔湾区金花街桃源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越秀区都府社区等8个社区被命名为“广东省文明社区”。编写《广州市社区建设先进典型荟萃》,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继续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创建文明示范村。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示范村试点工作,划拨创建扶持经费300多万元,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等14个职能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市供销合作总社(宝生园公司)、市地税局、珠啤集团、广钢集团等11个单位与试点村结对共建,先后投入共建资金和捐助各类物资折合金额近百万元,形成以城带乡、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组织试点村干部外出参观学习,举办“城乡共建杯”篮球友谊赛,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发挥试点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番禺区在辖内开展“双百共建文明村”活动,增城市启动“八通”、“十有”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新的活力。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创建文明行业。制定下发《关于深化广州地区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环卫、电信等23个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为重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各“窗口”服务行业特别是各级政府政务“窗口”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己任,不断改进工作,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领域,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要求。

    宣传先进典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推出“弘扬时代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典型人物、典型单位和典型活动系列报道,“时代先锋”先进典型系列报道以及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系列报道,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社会氛围。

(谢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