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在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的做法

  1999年,广州市荔湾区率先在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并配备专职干部一名。工作室的职能为“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具体任务是“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本街实际拟订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联系;定期到代表所在单位走访,关心其工作、学习和生活;向街道和有关部门转交和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促进街道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推广了荔湾区的这一经验,并要求全市各区2000年起设立人大代表街道工作室。

(邓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