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23~30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有453人。大会听取了市长林树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郭锡龄作的《关于广州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关国锵作的《广州市和市本级199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庆申作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果作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定中作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批准了上述各项工作报告,批准了广州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市本级1999年预算。

  在大会审议上,有10名代表就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扩大内需、广州市公交车线网配置及站场建设、无偿献血、保护古书院群、加大卫生投入、以新区建设带动旧城区改造、促进农科成果的转化、维护华侨房屋业主合法权益等问题作了发言。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17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的6件议案合并为5个专题,列入当年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作出决议或决定。

  大会设旁听席80个,有80名社会各界人士和16个国家驻广州领事馆的官员旁听了三次全体会议。大会秘书处组织了两次旁听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几项工作报告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