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999年广州市的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主要有:1.在全市公民中普及宪法、合同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据统计,全市有550万人参加普法学习,占总数的88.5%。2.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5月18日,举办“社会保障与法制建设”专题法制讲座,市五套班子成员、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领导小组成员70余人听课。8月份,举办了8期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轮训班,参加学习并考试的学员共1587人次,为历年之最。11月10日,组织全市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学法考试,参加人数达25万余人。12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和市普法办组织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属各系统对干部学法考试工作进行交叉检查。年内市政府对拟任命的14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3.在市属农村地区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各农村地区共举办法制图片展览268场次,法制文艺演出105场次,法律咨询333场次。开展镇、村、社三级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全市共有21.6万人接受了培训。4.深化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的“法律与你息息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年内受教育学生达115万余人,中小学校逐步建立学校法律教育副校长聘任制或校外辅导员制度。5.配合揭批“法轮功”、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活动、“严打”斗争和澳门回归祖国等中心工作,开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6.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举办广州市第八届法制文艺汇演。参加全省法制文艺汇演获组织奖,选送的节目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在互联网上开通广州市普法宣传网页。市普法办与市有线电视台合办的“每周一法”专栏共播出27期。全市共印发普法学习资料250余万册、法制宣传图片10.67万张,刊出法制宣传橱窗(栏)2.2万期,举办法制咨询493场次。

(岑潇寒)

1999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共建法制教育基地。

黄尧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