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警务廉政监督员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1999年1月,广州市公安局在市人大、市政协、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聘请了24位警务廉政监督员。至年末,警务廉政监督员收集、倾听群众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工作上存在问题的一些反映和投诉,共提出意见和建议24条,转递群众投诉信2件。警务廉政监督员配合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直接与投诉人沟通,答复查处情况和做好解释、协调等工作。公安机关则通过个别走访和召开座谈会,认真倾听警务廉政监督员意见,对监督员的投诉和反映,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监督员反馈。

(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