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以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查办大案要案和诉讼监督为重点,推进检察改革,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1.刑事检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788人,比上年增长1.66%;已审结10032人,审结率为92.99%。其中,批捕9706人,批捕率为98.97%;受理公安、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522件、13163人,分别下降11.17%和10.87%;已审结6215件、9134人,审结率为72.93%;决定起诉6182件、9085人,起诉率为72.54%。
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盗抢机动车辆、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快捕快诉了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如震惊粤、港、澳的番禺祈福新村七尸命案,朱志华等5人故意杀人、抢劫、爆炸案等。依法打击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共批捕2人。
打击走私、骗汇、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参与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办理“9898”湛江特大走私案的部分案件,起诉了邓崇安、陈励生走私汽车、成品油偷逃应缴关税额人民币2.62亿元等一批大要案。批捕了一批破坏税收征管秩序、金融诈骗、侵犯国有企业知识产权、诈骗国有企业财产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2.经济检察。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4件、255人,其中贪污案55件、69人,贿赂案件141件、146人,挪用公款案38件、40人;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0件、25人,其中徇私舞弊案7件7人、刑讯逼供案7件12人、玩忽职守案4件4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破坏选举案1件1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5万元以上大案190件,占立案总数的81.2%,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66件,10万元至50万元的86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20件,100万元以上的1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件70人,占立案总数的29.9%,其中厅局级干部9件9人。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全年共查办61件68人,占立案总数的24%。加大查办渎职犯罪案件的力度,查办了一批司法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侵权”等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数比上年增长17.6%。
3.诉讼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现象。在侦查监督方面,对犯罪事实不清或没有犯罪证据的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26人,不起诉69人,纠正漏捕22人,纠正漏诉11人。在立案监督方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9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7件。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0件,法院已改判2件。在监所检察方面,共纠正监所干警各类违法行为90多宗,纠正超期羁押2525人次,并重点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超时审理的341名被告人进行了跟踪催办,已有274名被告人得到处理。在控告申诉检察方面,妥善处理集体上访47批375人,处理告急上访15件;立案复查申诉案件20件,办结15件,其中维持原决定14件,撤销原处理决定1件;受理刑事赔偿案4件,办结2件。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782件,审结867件(含上年结转数),抗诉30件,提请抗诉85件,建议提请抗诉44件,部分抗诉案件得以再审和改判。全年共发出检察意见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息诉479件,作其他处理224件。
4.检察改革。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自身改革。一是深化检务公开。利用多种形式和宣传媒体宣传检务公开,制作大型临街灯箱宣传栏、与广州电视台联合制作《检察档案》电视专栏、建立语音信箱等电脑咨询服务台、将全市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后4位数统一为2000。二是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年内广州市被确定为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城市,经试行后10月份在全市全面推行,全市共选拔任命主诉检察官67人。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推行中层领导职位“空位竞岗”。四是推行检察委员会改革。广州市检察院建立检察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五是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广州市检察院聘请法律、金融、海关业务等方面专家6人,组成第一届专家咨询小组,并于年内开始运作。
5.队伍建设。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对9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进行交流和调整,增强领导班子活力。二是加强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广州市检察院成立争创“五好”(班子建设好、队伍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机制建设好、社会形象好)基层检察院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基层检察院的全面建设,全市所有基层检察院都申报了“五好”检察院,其中海珠等5个区检察院申报了“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广州市检察院共举办侦查、起诉等各类业务培训班15期,两级检察院共有865人参加培训,71名院领导分别承担11个专题125个课时的讲座。此外,组织基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法纪科(处)长等106人参加广东省检察院组织的脱产全封闭培训。四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涌现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海珠区检察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州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省“优秀反贪局长”等先进典型。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广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的管理,继续推行《办案作风纪律监督卡制度》。
(李学东 林雪清 陈冰 聂公佐 范永红)

1999年10月29日,广州市检察机关为国企改革发展服务座谈会在广州市检察院培训中心召开。
广州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