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1999年,广铁两级法院新收一审铁路货运、客运、包裹运输合同纠纷和拖欠铁路运杂费、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94件,比上年增长1.47倍。判决返还拖欠铁路企业的运杂费654万元,由承运人赔偿收、发货人的货物损失340万元,铁路企业赔偿旅客人身伤害金额59万元。
(姚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