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政法机关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重点,坚持“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群众安全感增强。全年共立刑事案件43411宗,其中重大案件30883宗,分别比上年下降4.41%和3.66%。
1.落实各项措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加强隐蔽战线斗争,确保建国50周年大庆和澳门回归大典的安全。挫败境内外敌对分子企图串联下岗职工组织“二七”游行、利用群众抗议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游行活动制造事端等政治阴谋,破获一批间谍案。二是开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三是组织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不安定事件404起,审结一审民事诉讼案件30571件,调解民间纠纷10175宗。推行基层“四长”(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国土所所长)接访制度。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四是做好优抚、救济、解困工作,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完成社团清理整顿工作。
2.坚持“严打”、突出重点,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重拳出击,坚持“严打”方针。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9772宗,其中重大案件18802宗;打掉犯罪团伙3226个;提起公诉6394宗,9318人;一审判决刑事案件6792宗,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罪犯953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3683人,重刑率达38.63%。二是搞好刑事协调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召开刑事工作协调年会,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三是调整警区布局,落实三级巡逻防范机制和警区责任制,推行巡警路段岗位目标管理。实行“110”总指挥室统一调度,增强快速反应和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四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全市8大系统287个单位经年终检查考核,达标280个,合格4个,市地铁总公司、市人防办、羊城兆业集团公司3个单位年终考核被一票否决。在12个区、县级市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白云区、增城市、番禺市年终考核被否决,其余全部达标。开展基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全年有85个安全文明小区及18个安全文明单位通过验收,达到市一级标准。开展治安重点整治。全市派出8个工作组进驻23个重点街镇进行为期一年的治安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五是开展禁毒、禁赌专项行动和“扫黄”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黄赌毒”案件10383宗,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812人。
3.调节经济关系,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全年共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21宗,涉案金额5.6亿元;起诉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791人;一审判决经济犯罪案件567宗;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经济罪犯612人。重点查处各类腐败、渎职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34件255人,渎职案件20件25人;一审判处贪污、贿赂案件149件168人。同时审结一、二审经济纠纷案件15648宗。开展金融案件专项审判。全年共审结4933宗,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08.35亿元。开展“执行年”活动。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6379宗,执结标的金额36.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5.37%和27.53%。
4.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政法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全市各政法机关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通过“窗口单位规范管理”、“形象工程”、“创五好”、“审判质量年”等形式,使争创活动扎实开展。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实行“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交流,全年共交流48人,轮岗调整处以上干部128人及科、所、队、庭干部415人。推行合议庭负责制和主诉检察官制度。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任职前公示及书记员序列管理等措施,将竞争机制引入队伍管理。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实行执法、司法公开,将警务、检务、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李凤清)

广州市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于1999年1月27日~28日在广州召开。
市委政法委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