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外商投诉受理办法》颁布执行

  1999年5月26日,广州市政府颁布《广州市外商投诉受理办法》,并于1999年6月1日施行。该办法旨在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对有关部门尤其是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政法部门的监督,强化对外商投诉的管理。该办法实施以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了更为有利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