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批准签订利用外资项目合同1053项,比上年增长6.8%;合同利用外资金额17.28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5%。其中,外商直接投资537项,下降16.5%,合同外资金额14.14亿美元,下降26.8%;外商其他投资516项,增长50.1%,合同外资金额4924万美元,下降75.9%。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1.7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9.87亿美元,增长10%;外商其他投资4942万美元,增长2.37倍。

  这一年,国家启动内需政策,广州市利用外资受到一定的影响,合同利用外资金额下降,但广州市坚持实施外向带动战略,积极改善投资环境,转变招商方式,加强引进外资后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大项目外资投入的拉动作用,全年实际利用外资仍然取得同比增长4.3%的好成绩,高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

  这一年,广州市利用外资的主要特点如下:

  1.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形成新的格局。1999年共有43个国家和地区在广州投资,其中,以港澳台和新加坡为主的境外华人投资,以日、美和西欧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国际资本,以维尔京群岛、凯曼群岛为代表的国际游资在外商直接投资额中所占比重分居前三位。与过去相比,来自香港的投资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投资有所增加。

  2.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成为新的增长点。全年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项目达338个,占全市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的62.94%;增加的合同外资金额6.5亿美元,占全市新批准外商直接投资合同外资金额的45.97%。在增资扩股的项目中有不少大项目,成为是年利用外资的新的增长点。

  3.新批外商投资大项目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在新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有47个,占8.75%;合同外资金额5.5亿美元,占新批准外商直接投资合同外资总额的38.9%。其中,制造业项目28个,房地产项目16个,路桥项目1个,服务业项目2个。在28个制造业项目中,化工、机械、建材项目共有13个,电子、通讯、网络开发项目共有11个,这些项目有些是属于高新技术生产领域。

  4.全球跨国公司纷纷落户广州。到1999年年底,世界跨国公司排名500强中,已有59家落户广州,带来99个投资项目,总投资近30亿美元。其中排名前10位的有8家进入广州,排名前100位的有31家进入广州并带来68个项目。跨国公司投资规模大,项目质量高,并呈系列化投资。如美国宝洁公司投资了6个项目,日本住友设立了5家公司,推动了全市利用外资的稳步发展。

  这一年,广州市利用外资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全力改善投资环境。1999年,在全市实施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规划和“青山、绿水、蓝天”计划的同时,外经贸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在市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部门的配合下,相继建立起了外资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重大外商投资项目领导联系制度和法规政策说明会制度,并出台了《广州市外商投诉受理办法》,设立外商投诉专线电话,实现了外经贸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实现增长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2.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的“基地化、专业化、社会化”。这一年,广州市分别在美国、香港、法国设立了招商办事处,加强与跨国公司、国际大财团和海外华人社团及留学生组织的联系。上半年,市长林树森带队赴美国拜会跨国公司、大财团,在硅谷举办留学人员座谈会和广州经济发展介绍会。年中,广州市在香港举行招商洽谈会、来料加工专题招商会和加工贸易政策介绍会。年末,常务副市长伍亮率队参加广东省在伦敦和巴黎举办的招商活动。广州市还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功能和吸纳外资作用,围绕发展基础设施和旅游、商贸、金融、科技、信息、教育、文化等服务业,以及相当数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吸引了大量外资投入。同时,继续发挥开发区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优势,吸引外资投向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的东部经济开发区域。

  3.办好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以商引商”的良好氛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是广州市出口的“主力军”。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51.82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6.25%。办好现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以商引商”、促进广州市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99年,广州市采取的措施主要有:(1)实行对外商投资审批项目“窗口”受理制,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2)加强与外经贸部、省外经贸委的沟通与协调,健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合格率达85%以上;(3)加强对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与联系;实行市领导分工联系17个重大外资项目,已有9位领导11次前往企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外资如期进入;(4)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有利的条件,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4.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1999年,广州市出台新的出口奖励办法(穗府[1999]21号文),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奖励范围,以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调动企业出口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全力解决各企业在扩大出口上遇到的困难,特别是把争取外经贸部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计划配额作为重点,先后解决了一些大企业植物油、燃料油、钢材等进出口配额的问题,其中追加了加工贸易天然橡胶进口3000吨的配额。针对国家加强加工贸易管理等实际情况,市外经贸管理部门主动与海关、外汇管理、税务、边检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基本解决了企业在通关环节、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和困扰企业的出口退税、加工贸易转厂及外汇核销单发放等实际问题。

(汤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