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团结教育工作,帮助各宗教团体做好自身建设。结合年内庆典活动和实施《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举办“宗教法规”、“科索沃问题”、“光辉五十周年”、“澳门回归”等4个专题讲座;并举办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爱我中华”专题演讲会、学习宗教法规交流会、揭批“法轮功”大会、谴责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罪行座谈会等,约8000人次参加了活动。二是注意分类指导,帮助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存在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帮助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分析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发挥各团体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作用;指导各宗教团体从外地引进8名素质较好的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解决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人才缺乏的问题;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帮助个别管理较差的寺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推动各开放寺观教堂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经评选并报市政府批准,佛教无着庵、六榕寺,伊斯兰教怀圣光塔寺,基督教光孝堂、河南堂被评为第二批“文明宗教活动场所”。三是实施《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建立和健全执法机制。先后制定了《〈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暂行制度》、《广州市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举办了宗教执法人员培训班。针对来穗外国人的宗教活动问题,起草了《广州市外国人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法》,提交市政府审议。指导各宗教团体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和有关房产、财务管理制度,使之与《条例》相衔接。做好制止乱建寺庙露天佛像工作,对有关区、县级市涉及“乱建”问题的10个点进行检查,督促当地政府部门制定措施,纠正解决。指导区、县级市依法处理制止了一批非法宗教活动点。继续推动宗教界人士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1999年,广州市宗教界支持民族教育委员会受到国务院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