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

  1999年,广州市共办理收养362宗,并对《收养法》颁布前私下抱养弃婴181宗办理了助养手续,对400名已办理福利院助养手续并由计生部门收取计生费的弃婴办理收养登记,对700多宗事实收养对象向上级作了反映,基本解决多年遗留的问题。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