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支出

  1999年,广州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总支出5106.16元,比上年减少12.40%;货币支出(不包括储蓄借贷支出)4699.47元,减少14.43%。全年人均生产性支出1054.82元,比上年减少188.56元,下降15.17%,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045.10元,减少14.50%;购置生产用固定资产支出9.72元,减少53.8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34.66元,比上年减少12.28%。在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支出减少0.50%,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8.54%,比上年提高5.73个百分点;衣着支出减少4.92%;居住支出减少49.69%;购买建筑材料支出减少72.55%;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增长15.80%,其中,受大件商品降价推动,农村居民购买耐用消费品支出增长41.26%;医疗保健支出增长0.30%;交通和通讯支出减少14.56%;文化娱乐支出增长6.89%;其他商品支出增长10.09%。八大消费项目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除住房支出、交通和通讯支出分别下降10.67个百分点和0.17个百分点外,其他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主要家庭耐用商品平均每百户年末拥用量继续增加。其中,电冰箱48台,增长6.67%;摩托车89辆,增长14.10%;彩色电视机89台,增长11.25%;抽油烟机18台,增长20.00%;空调机5台,增长66.67%;热水器43台,增长38.71%;电话机57台,增长35.71%,农村居民的消费逐步转向享受型。

(欧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