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
1999年,广州市农村居民全年人均总收入7181.00元,比上年增长0.86%;人均纯收入5833.92元,增长3.64%,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7.09%。
农村居民收入有所回升。全年人均总收入由上年减少2.05%转为增长0.86%,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为3.64%,比上年提高2.14个百分点。这一年,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收入持续增长,成为拉动收入回升的主因。全年人均报酬收入2365.89元,比上年增加226.74元,增长10.60%,其中在企业劳动得到的报酬收入1532.84元,增长34.36%。在收入结构中,劳动报酬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32.95%,比上年提高2.91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0.55%,提高2.55个百分点。近几年来,农村居民的劳动报酬收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这主要得益于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是年,广州市乡镇企业总产值1449.38亿元,比上年增长17.26%;营业收入1495.20亿元,增长11.96%;税后利润净额81.89亿元,增长11.02%;工资总额96.39亿元,增长10.55%。
非生产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大。全年人均非生产经营性收入742.87元,比上年增加126.53元,增长20.53%,占总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8.66%上升到10.34%,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164.71元,租金收入193.12元,分别增长8.77倍和1.16倍,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征用农村土地较多,加上以往拖欠的土地征用补偿费逐步兑现,使农村居民获得的征地补偿收入剧增;另外,外来人口的增加,也带动了近郊农村居民的闲置房出租,使租金收入倍增并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一项来源。
家庭经营收入全面下降。全年人均家庭经营总收入、纯收入分别为4072.24元和2832.01元,分别比上年减少292.36元和125.86元,减幅达6.70%和4.26%。在家庭经营总收入中,一、二、三产业的收入全面下降。第一产业人均收入3097.50元,比上年减少1.84%,其中种植业收入增长2.62%,渔业收入增长21.91%,畜牧业收入减少23.69%;第二产业人均收入191.83元,比上年减少20.63%,其中工业收入减少61.10%,建筑业收入减少18.71%;第三产业人均收入782.91元,比上年减少19.06%。
货币收入继续下降。受家庭经营效益下降影响,加上部分主要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村居民货币收入减少,农产品增产不增收。全年人均货币实际收入(不包括储蓄借贷收入)6277.30元,比上年减少0.97%,其中出售农副产品收入减少5.96%。农村居民手存现金减少,存款余额增加,持币待购现象较普遍,人均年末手存现金2731.65元,比上年减少14.66%;人均年末存款余额5173.95元,增长7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