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生活消费

  1999年,广州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751.44元,比上年增长3.49%,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5.1%,低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在消费性支出中,除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比上年下降6.9%外,食品、衣着、医疗保健、交通及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和杂项商品及服务7类支出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人均年食品类支出为4290.47元,增长1.9%,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继续下降,从上年的44.7%下降为44.0%,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分富裕地区的标准值。移动电话入网费的多次下调,居民家庭移动电话拥有量与上年比增幅达1.1倍。地铁一号线全面开通,使人均交通及通讯类支出比上年增长10.4%,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节假日举家出游已是居民消费的新热点,人均年旅游支出比上年增长22.6%,牵动杂项商品及服务类支出增长12.8%,是八大类中增幅最大的一项。人们对教育和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人均年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类支出为1115.39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人均教育消费支出为578.28元,增幅达19.4%,成为居民消费的又一热点。医疗制度改革和对医疗药品收费监控力度的加大,使医疗保健支出增幅减缓,年环比增幅从16.3%缩减为4.9%,下降了11.4个百分点。

  居民人均年非消费性支出为1466.30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缴纳个人所得税增长1.3倍,赡养支出增长53.4%,而赠送支出则下降了20.3%。受福利分房“末班车”的拉动,人均居住类支出增长7.1%,其中住房装修支出增长37.2%,室内装饰支出增长5.0倍。自有房的比重从上年的6.0%剧增至51.4%,三居室以上住宅所占的比重亦从上年的56.0%增加至63.8%。

  这一年,广州市居民家庭人均收支节余额为2267.08元,节余率18.7%,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节余现金向金融资产转化,其中人均储蓄性保险支出为391.90元,增长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