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
1999年,广州市在价格管理方面的举措有:1.制定调整价格结构、促进经济新增长点形成的12项具体措施。2.贯彻省政府关于降低农村电价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使广州市农村电价较早实现每千瓦时1元以下的目标。3.对猪肉价格、农民收费负担及房地产收费负担采取相应的价格政策,其中取消或降低依附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的收费15项。4.调整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对投资、消费、职工收入等预期目标只调控下限,不控制上限;突出对农村市场价格调控的三个原则:粮价不能低、电价不能高、负担不能重;百货零售企业退出物价调控责任单位范围。5.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收费进行年审。共审查行政性收费153项、收费总额27.65亿元;事业性收费103项,收费总额10.36亿元,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2876个。6.清理整顿保证金。取消41项,暂时保留15项。7.减免“三改”(改革、改造、改组)企业的48项收费。8.取消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700多万元。9.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全市共发放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2500多个。10.开展价格检查监督。对税务、劳动、公安、文化、房管、交通、外事、计生、卫生、教育、物业管理、公用电话、药品、食糖、机票代售等开展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928宗,涉及金额27430.1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金额3450.08万元,退还消费者金额417.68万元,罚款170.32万元。11.实施价格听证制度。对教育收费、汽车保管收费两个项目的调价进行了价格听证。12.开展价格服务工作。全市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车损价格鉴定等25000多宗,金额4亿多元。
(冼献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