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家庭居住情况

1999年

项  目 调查
户数(户)

家庭常
住人口(人)

项  目

调查
户数(户)
家庭常
住人口(人)
总 计 500 1586  空调设备 370 1165
按居住面积分    暖气  
 无房户  火坑、火炉
 4平方米以下 4 13 按厨房使用情况分
 4~6平方米 37 126  无厨房
 6~8平方米 71 241  独用厨房 480 1521
 8~10平方米 64 209  公用厨房 20 65
 10~12平方米 75 240 按燃料使用情况分  
 12~14平方米 67 209  管道煤气 211 662
 14平方米以上 182 548  液化石油气 285 909
按房屋产权分    煤 4 15
 公房 175 561  其他  
 租赁私房 13 43 按电话拥有情况分
 自有房 257 796  无电话 35 110
 部分产权的自有房 55 186  公费电话 45 148
按自来水使用情况分    自费电话 420 1328
 无自来水  公用电话  
 独用自来水 485 1540 按住宅建筑式样分
 公用自来水 15 46  家庭单栋配套住宅 1 7
按卫生设备拥有情况分    单元式配套住宅 445 1407
 无卫生设备 7 22   一居室 24 72
 有浴室厕所 439 1397   二居室 102 319
 有厕所无浴室 18 56   三居室 250 789
 公用卫生设备 36 111   四居室及以上 69 227
按取暖设备拥有情况分    普通楼房 41 129
 无取暖设备 130 421  普通平房 13 43

     附:调查户合计居住面积19408.00平方米,居住间数1364间,辅助面积417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