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社会统计资料编制说明
广州市统计局
一、经济、社会统计资料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1999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1999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3.附:十大城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统计指标、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统计指标。
二、本资料的地区范围均以1999年底为依据。“全市”包括市区、番禺市、花都市、增城市、从化市;“市区”包括东山、荔湾、越秀、海珠、天河、芳村、白云、黄埔8个区。
三、有关指标及计算价格的说明:
1.本资料各项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
2.本资料的总量指标及比重是按当年价格(或称现行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农业总产值等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则是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
3.城市居民家庭情况是500户抽样调查资料;
4.农村居民家庭情况是240户抽样调查资料。
四、本资料使用的符号说明:
“ ”空格,表示没有该项统计指标数据;“…”表示数值很小,达不到计算单位的要求;“#”表示其中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