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小变”工作成绩显著
按照市、区政府签订的创建文明城区,实现“一年一小变”责任状要求,越秀区共筹措2.3亿元,整治脏乱,建设标志性形象工程,强化城市管理。通过高标准整饰北京路商业步行街,改造、建设中山路、解放路临街商铺,建设人民公园广场,高起点建设洪桥地区文明生活小区,展现了越秀区新形象。人民公园改造工程在广州市“形象工程”民意评选中名列前茅;北京路商业步行街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城区环境整治取得成效,市容卫生环境水平有较大提高。建成法政路、吉祥路等6个路段共4700米的市容达标路,新增绿化面积10990平方米;各项卫生指标均达标准,空气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区区域噪声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在“羊城市容环卫杯”竞赛中夺得市容环卫杯和5个单项第一,被评为市完成环保目标责任制“优秀责任单位”。社会秩序得到改善。拆除违法建设、违章建筑5万多平方米,超额完成清拆“两违”任务及危房维修改造年度任务。改造维修马路、人行道和内街11万多平方米,建设工地初步实现规范化管理。撤销17条内街临时摆卖点和2个占道市场,实现农贸市场全部入室经营。纠正车辆违章和乱停放,整治车辆保管站,交通秩序有所好转。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依法管理。年内顺利通过全国第四次城市卫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