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9年,广州市林业部门围绕林业“三大体系”建设,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转变职能,真抓实干,统筹发展广州城市林业,促进了全市林业的持续发展。
1.超额完成全市造林绿化任务。全年造林绿化作业面积4600公顷,四旁植树240.3万株,中幼林抚育6533公顷,容器育苗792万袋,新封山育林1.7万公顷。
2.全面启动生态公益林工程。在抓好流溪河2.67万公顷水源林立法补偿的同时,是年投资300万元,在白云区建立了集科普、旅游、休闲于一体的面积达1333公顷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并全面启动13.33万公顷生态公益林规划的实施,落实补偿资金243.3万元,确立了广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在全国城市的领先地位。
3.加速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为实现林业“三年一中变”,编制了1999年~2002年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全市拟建自然保护区21个(新建15个)、森林公园24个(新建17个)。全年新批建森林公园7个。至年底,全市已建自然保护区6个、森林公园14个,数量居全国城市首位。
4.从严管护森林资源。一是召开全市森林资源和林地管理工作会议,严格执行凭证限额采伐制度。是年全市森林总消耗量为16.0万立方米,是省下达年森林采伐限额19.6万立方米的81.63%,生长量大于消耗量,森林资源消长继续走向良性循环。二是加强林地管理,组织全市性清理整治行动。是年共清理往年非法用地198宗、538.1公顷,其中已补办手续130宗、429.5公顷,交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74.1万元。三是继4个县级市之后,在市内8区实行木材经营许可证制度。四是全面完成全市37个林业站标准化建设任务。五是完成“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5.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一是从严治警,开展森林公安岗位系列练兵,完成基层派出所达标工作。二是建立与基层局(所)联合办案机制,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全年共查处案件279宗,查处率达98.6%;处理违法人员363人,其中处以行政罚款317人;挽回经济损失936万元。
6.强化野生动物分类保护管理。一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如《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纪念日咨询、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常年电视宣传广告与专题节目等。二是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全年批建驯养繁殖场15个,野生动物大型市场6个,虎纹蛙经销点8个、分销点43个。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处理违法案件93宗、105人,其中逮捕11人、劳教7人;共收缴非法经营的保护动物1843只(条),处以罚款364.8万元。
7.增强森林火灾防范、扑救能力。一是首次组建100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如期通过市领导的检阅。二是完成全市长达3058公里、面积4841公顷的生物防火林带的规划工作和年度建设任务。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全年共发生山火28宗,受害有林面积564公顷,受害率仅为1.93‰,未发生特大山火和人员伤亡事故。
8.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一是实施森林植物检疫。全年检疫1.03万宗,有效控制了危险性害虫在本市的传播和蔓延。二是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全年科学施药150吨、面积2187公顷。是近10年来首次未发生松毛虫危害的一年。
9.林业法制建设上轨道。一是全面完成年度普法立法任务。继上年《广州市流溪河水源涵养林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是年又完成了《广州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的立法任务。二是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0.林业科研有新进展。全年新上市以上科研项目8个,其中“DNA分子标记在马占相思抗性育种中的应用研究”成果达省级先进水平。
(黄杰辉)

由广东省林科院树木标本园改建而成的广东树木公园。该园占地约20公顷,收集树种1100种。
黄泽霖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