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政管理
1999年,广州市航务管理局从加强行业立法和执法入手,强化行业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年审工作。全年完成年审船舶2648艘、503033载重吨,分别占应审数的81%和85%;年审水路运输服务企业81家、直管码头13个,分别占应审数的97.5%和92.8%。二是加强运政稽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水路运政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船舶26429艘次,查处违章船舶7986艘。三是加强对港口码头的管理。开展港口普查,完成对辖区港口码头建设的长远规划,并绘制了辖区港口码头位置图。四是抓好村镇船厂管理。到年底,有26间船厂和6个小型船舶维修场(点)领取了船舶生产许可证和临时生产许可证。为进一步加强对村镇船厂的基础管理工作,该局还结合运政大检查,深入船厂宣传有关管理法规,检查经营行为。五是抓好打击走私工作。局属9家水运企业、156艘航行港澳线的船舶都签订了反走私责任书,建立了监督机制,形成了以船长、党员为核心的反走私监督网络。